你知道什么是飲用水水源地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哪些行為被禁止?
發布時間:
2024-10-17
小伙伴們
你們知道我們每天喝的水
都來自哪里嗎?
其實無論是來自哪里的水
都有一個統一的概念
飲用水水源地
接下來就一起了解下
飲用水水源地那些事吧
問
什么是飲用水水源地?
答
飲用水水源地概括了提供城鎮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務用水(如政府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醫院、學校、餐飲業、旅游業等用水)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。包括河流、湖泊、水庫、地下水等。
以供水人口數為分界線,通過輸配水管網集中提供飲用水且供水人口數小于1000人的為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,大于1000人的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。
問
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是怎么劃定的?哪些行為被禁止?
答
按照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》要求,為防止飲用水水源地污染、保證水源水質而劃定,并要求加以特殊保護的一定范圍的水域和陸域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按照水源類型,劃分為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地下水水源保護區;根據防護需要,劃分為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,必要時可在保護區外劃分準保護區。分散式飲用水水源,可以根據市級需要劃定保護區域,并參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規定管理。
準保護區
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禁止從事下列活動:
1.設置工業企業、集中式污水處理廠或者規模化養殖場的排污口;
2.新建、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,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設項目;
3.設置化工原料、礦物油類及有毒有害礦產品的貯存場所;
4.堆放、傾倒或者填埋粉煤灰、工業廢棄物、生活垃圾、醫療廢棄物、放射性物品等固體廢物,或者設置相關的堆放場所和轉運場所;
5.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車輛、容器;
6.向水體排放含重金屬、病原體、油類、酸堿類污水、放射性廢水等有毒有害物質;
7.可能嚴重影響飲用水水源水質的礦產勘查、開采活動;
8.法律、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。
二級保護區
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禁止從事下列活動:
1.設置排污口;
2.設置規模化養殖場;
3.從事經營性取土、采石(砂)等活動;
4.修建墓地、丟棄或者掩埋動物尸體;
5.網箱養殖、施肥養魚等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;
6.使用農藥和濫用化肥;
7.法律、法規和地表水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禁止的其他行為。
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、改建、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;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,由市和區(市)縣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。
一級保護區
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禁止從事下列活動:
1.使用農藥和化肥;
2.清洗車輛;
3.畜禽養殖、旅游、游泳、垂釣、采砂、清洗衣物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;
4.法律、法規和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禁止的其他行為。
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、改建、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;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,由區(市)縣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或者關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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